两个人能够从相识到最后组成一个家庭,在一起天长地久,在之前真的要经历很多很多的考验,以下的这些定律不能说是完全准确,但至少当发生这样的事情的时候,你必须要考虑一下:
定律一
如果你的多数朋友不喜欢你的伴侣,你的那一位,那么,TA肯定就不是你the right one。
定律二
分分合合,分分合合,最终还是要分的。
定律三
三个月是个坎儿,一段感情到底是该当成露水情缘,还是该严肃认真地发展下去,一般来说,三个月的时候就可以见分晓了。
定律四
有了分歧就要说出来,不然要成心病,然后会变成分手导火索。
定律五
一个女人如果一事无成,但是找到了一个非常好的男人,这个女人就会觉得自己很好,周围的人也会觉得她很好。
一个男人如果一事无成,但是找到了一个非常好的女人,他还是会觉得自己一事无成,周围的人也会觉得他是个失败者。
定律六
一个为你做出一件轰轰烈烈的“大事”的人,不一定是真的爱你的人。
(比如:为了你放弃自己的事业,甚至放弃自己的婚姻,放弃自己的财产;或是在你们的纪念日送你9999朵玫瑰;或者在你生日的时候给你买车等等等等。他们做这些事情,很可能是因为一时的激情,或者为了引起你的注意,获得你的芳心。很多女人的悲剧就是:他曾经那样对我,恐怕这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能做出那么浪漫的事情了,他最爱的女人一定是我。醒醒吧,他能对你有多浪漫,就能对别人有多浪漫。真正爱你的人,也许从未为你做过任何“大事”,但是他每天都在为你做着无数小事,数十年如一日。
(早上他帮你倒牛奶;天冷外出的时候把自己的外套披在你身上;你心烦的时候,他耐心地听你倾诉;盘子里的最后一块肉,总是留给你吃;夏天时一起喝啤酒,总是把更凉快的那一瓶给你;你忙的时候,提醒你今天是你外婆的生日;在长途车上,当你的枕头,让你能舒服睡一觉……这些事情,细微得你几乎察觉不到。甚至他自己也察觉不到,默默对你好,已经成了他的一种习惯。这样的男人,才是你真正该找的。当然,前提是你们两个要有共同语言。
定律七
这个定律是个潜在因素,适用于很多人,就是那些大肆宣扬自己跟对方有多么幸福的人,比如各种两个人相爱自拍的照片,在各种可以贴的微博,还有博客豆瓣等等媒体上的人,当然这样的人分开几率更大。
因为真正的幸福是不需要炫耀的,两个人都懂的,不需要人们来围观。
定律八
两人分手,其中一方一旦找到新人,另一方会立刻有把TA夺回来的冲动,即使心里明白自己跟TA并不适合。
延伸定律:如果你想让前男友回头,哭着求他是最不明智的做法。正确方法是赶紧找个比他还好的新男友,不一定是新男友,新的约会对象也行,关键是质量要好。
定律九
如果一个人的交往名单中除了极品,就是极品,那这个人也一定是极品。
定律十
有时候我们去伤害一个我们爱的人,并不是因为我们真的想伤害他们,只是为了向自己证明他们还在乎。
如果你并不是要证明什么,而是真心想伤害一个人,最好的办法就是:让他们觉得他们做什么都伤害不到你。简而言之就是让他们觉得你根本不在乎了。
定律十一
一个人对待服务员的态度,就是交往几个月后,他对待你的态度。
(个人认为这条非常准。如果一个人对服务员都能绅士又宽容,对待自己的交往对象也多半如此,一个人如果对待服务员又吼又叫,吹毛求疵,对待自己的交往对象也不可能好到哪里去。当然,排除那些态度确实很恶劣的服务员。)
定律十二
相爱不是互相凝视,而是一起朝着同一个方向展望。
(如果你们两个只是互相吸引,而对生活没有一个共同的期望,这样的爱情多半只能开花,结不了果。)
定律十三
在恋爱的初期,在朦胧期,谁要认真,谁就先输了。
定律十四
频繁赞美你,恭维你,却对你没有任何付出的男人,赶紧让他走。
定律十五
两个不开心的人在一起,只会更不开心;
定律十六
如果一段感情到了需要“被拯救”的阶段,那么这段感情离结束也就不远了。
定律十七
一个人如果欺骗了你一次,TA肯定还会欺骗你第二次。
定律十八
如果你老为自己找理由,多半是因为你不够爱对方;
如果你老为对方找理由,多半是因为对方不够爱你。
定律十九
如果你太过纠结对方的前任,那么你也会变成前任。
定律二十
爱情会给人“少了TA,我就活不下去”的错觉,其实谁少了谁,都能活下去。
定律二十一
如果把自己放在一个卑微的位置,去乞求爱情,那注定得不到真爱。
定律二十二
就算你很着急找对象,也不要让别人看出来。质量好的人都会被这种“饥渴”吓跑的。
定律二十三
不要指责男人不成熟,所有男人都有不成熟的地方。
定律二十四
不要觉得一个男人对你没有当初好,就是不够爱你。
定律二十五
爱情再伟大,也改变不了一个人的本性。
定律二十六
分了手,一般说“请不要再联系我”那一方,往往还是在受伤的那一方。